主题: “溧法直通车”| 诉源治理新“枫”景,护幼成长网格情

  • 小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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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3/12/13 14: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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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泼好动是孩子的天性,

那如果孩子在幼儿园受了伤,

该由谁来负责?


        12月4日,“网格法官”杨庆接到网格员的电话,某社区内发生了一起幼儿在幼儿园受伤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双方争议很大,社区一时难以解决,需要法官发挥专业优势帮助调解。
【案情简介】
        方某和孙某在我区某幼儿园上学。11月30日下午,在班级活动中,方某与孙某意外发生碰撞,导致方某眼角撞到桌角而受伤,在医院缝了五针。医嘱认为,眼角受伤不影响其他健康,但伤处呈凹陷状态,后期可能会留疤。看着宝贝孩子受伤,家长心如急焚,不断找园方交涉,认为园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园方对相关法律知识不太了解,便寻求社区政法网格员的帮助。
【调解过程】







        “网格法官”杨庆来到社区,与社区书记联合调解纠纷,耐心细致地从情、理、法的角度,引导三方换位思考,相互理解,经过一个多小时面对面调解,三方握手言和,签订了和解协议,三方就此事一次性处理结束,再无其他纠纷,避免了矛盾升级,也避免了当事人对簿公堂。当事人均表达了对网格法官的谢意和信赖。





        民事纠纷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溧水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擦亮“溧法直通车”政法网格员工作品牌,不断推进全院干警常态化以“组团+点单”方式有序服务基层网格,努力将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为基层担急事、解难事,不断提高社会公众认可度和满意度。(来源:溧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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