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溧水区司法局创新教育形式,采取自我评价和以案学法的方式,分批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教育,提高社区矫正集中教育的针对性和趣味性,从而提高社区矫正教育效果。
此次集中教育以座谈会的形式开展,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矫正对象自我评价,社区矫正对象首先汇报自己近期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并进行自我评价,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结合所掌握的信息对矫正对象的表现给予点评;二采取“以案学法”的方式开展法制教育,区司法局矫正工作人员精心挑选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涉及土地承包、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房产继承、婚姻等典型纠纷案例,让社区矫正对象通过角色扮演进入案例,进行分析处理,并阐述如此处理的原因及适用的法律,全体人员进行集中讨论,分别阐述扮演者对案例处理的意见,最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点评,提出正确处理方法和意见,解释适用法律法规。此次集中教育方法的创新,改变了传统的大课式“宣读式”教育和生硬“填鸭式”教育方式,采取20至30人一组的“小班化”座谈会形式开展,以“参与式”情景模拟和案例分析增加实用性和趣味性,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学法懂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他们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和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