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我区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发放工作圆满完成。具体如下:(1)渔业补贴254.27万元。补助对象为2012年度实际从业的渔业生产者,包括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辅助渔船不得作为补助对象。(2)林场和苗圃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137.45万元。补助对象为林场和管护面积在750亩以上的国有苗圃,国有林场按每百亩林地面积1990元计补(我区享受补贴林地面积为69068亩)。(3)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1725.86万元。补贴对象为实际营运的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出租汽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其中:城市公交油价补贴637.84万元,农村道路客运油价补贴886.26万元,出租汽车油价补贴201.76万元。 此次补贴资金的发放要求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对个人的补贴要张榜公示油补资金分配,并将补助程序、对象、标准和金额等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