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南京市“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实施办法》下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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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3/10/31 13: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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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实施办法》下月实施

承诺的绿地不兑现将被罚
        承诺的绿地成了停车场;四季常青的乔木栽在居民的窗户前;植物“水土不服”无法存活影响景观形象……今后,这些“尴尬”将在有效监管下避免。据悉,作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29项基础指标之一,《南京市“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实施办法》下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对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两大环节严格把关。

绿色图章,让“绿色福利”落到实处

         什么是“绿色图章”?就是园林绿化部门在“绿化工程设计环节”和“绿化工程验收环节”,分别用“园林绿化方案审批(审查)章”和“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备案章”,对城市绿化建设工程进行客观科学的管理。对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城市绿化工程,建设单位要将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报园林绿化部门进行审批。对附属绿化用地,如居民住宅小区、工业用地等附属绿地,建设单位在确定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后,也要同时规划设计绿化工程方案,征求园林绿化部门审查意见。
      “所有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园林绿化部门备案,盖上‘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备案章’,建设项目才算真正完成法定流程,方能正式投入使用。”市园林局副局长毛海城表示。
      “‘绿色图章’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让城市绿地得以很好的落实,避免出现规划绿地被随意侵占的现象,提高绿化的品质,将属于老百姓的绿色福利落到实处,为生态文明建设和发展提供保障。”市园林局局长黄辉表示。

承诺的绿地遭“毁约”将被罚
        效果展示图上,自家楼下明明是一块花园绿地,可业主收房入住后发现,绿地竟然变成了停车场,不少人在购房时都遇到了这一烦恼。今后,开发商的这种“毁约”将面临整改和处罚。
      “以前没有一个部门,对建设单位提出关于绿化的具体要求。”毛海城说,根据“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园林部门不仅是在设计环节提出审查意见,在整个绿化工程实施过程中,包括施工的安全、质量,都会去监管,竣工后进行核查。无论是树种的选择、种植,还是绿地的用途,如果发现没有按照当初的方案实施到位,会及时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如果不整改,会移交给城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要求建设单位整改到位。
        市政府参事、园林高级工程师李蕾也表示,今后住宅小区竣工验收时,必须有“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备案章”才能售卖。如果卖过后,又恶意把绿地改变性质,根据“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园林部门随时可以监督,并会同城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要求建设单位整改到位。

“水土不服”的树种将拒之门外
        不少新建小区,开发商为了追求美观效果,种上了棕榈、芭蕉等一些南方树种,可往往挨不过冬天;还有一些开发商在进行绿化时,将四季常青的香樟栽到到居民的窗户前……这些难题,在“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实施后,也能迎刃而解。种什么树,距离多少,都必须按照标准来。
      “过去一些规划,往往只注重绿量,住宅小区里的表现尤为明显。”毛海城介绍说,小区主体工程是建筑工程,其他的包括道路、绿化工程都是附属工程。在主体工程方案确定后,根据“绿色图章”的管理制度,建设单位要将附属绿化工程,比如小区绿化带总体方案等,报送园林部门进行审查。在这个审查过程中,园林部门会根据国家相关的规范和标准,提出审查意见。比如树木栽植与建筑的距离、苗木搭配等,“该淘汰的树种要淘汰,合理种植,减少给居民带来绿色的‘困扰’。”
       毛海城同时表示,对于反季节施工的绿化工程也将实施严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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