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区财政部门根据区委、区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2.3万平方米、安置房78.8万平方米、改造小西门地块和金龙新村等区域危旧、出新5个老旧小区”的保障性安居住工程总体目标,多渠道调度安排落实资金,支持保障性安居住工程建设。
一是安排不低于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用于支持保障性安居住工程建设,2013年安排800万元。二是住房公积金收益全部用于廉租房建设。2013年安排290万元。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施。共争取专项资金404万元支持棚户区改造及公共租赁房建设等。(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