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消防打赢“人民满不满意”这场战

  • 跟着感觉走
楼主回复
网站小编网站小编
  • 阅读:330
  • 回复:0
  • 发表于:2013/11/13 13:34:26
  • 来自:江苏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溧水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今天上午,区消防大队大队长戚炯代领大队领导班子成员,走进“向人民汇报”述职评议活动现场,接受评议。武警南京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何凯,溧水区副区长邰伦浩,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管红玲,区督查办主任张全玉,区政法委副书记韩长乐,区公安局副局长毛永云出席评议活动。 

     

    经现场测评参加本年度“向人民汇报”的消防大队综合得分为98.80分。

     

    评议现场,评议代表频频向消防大队发问,面对“人民满不满意”一系列问题,消防大队领导班子从容不迫,赢得掌声!

      

    现场一位服务对象代表问,在办理一些消防手续时,申报手续比较繁琐,周期也较长,费用也较多。能不能手续再简化些?

区消防大队参谋张小刚回答,前已经提出了整改措施和改进方法,将原来20个工作日缩减为15个工作日;消防备案项目,在已缩减到1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现在10个工作日给予办结。申报过程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

     

    防火灾话题

    配备多辆消防车

   一位居民代表问:“现在,很多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十分突出。有的小区道路比较狭窄,有的有树木影响了消防车辆的通行。”

     

    钱玉函答道,这样的问题的确存在,对于小区狭窄道路和树木影响通行的道路,在灭火中会根据现场配备小型灭火车,或连续铺设水带达到灭火效果。公共消防保护问题 

   消防靠大家,全民爱护消防

    一位市民代表提问,对于马路、小区等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属不属于消防大队管?

     

   “对于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大队会依法监督。”消防大队大队长戚炯回答道,在小区内的消防设施,物管部门有义务去监管;对于企业的消防设施,企业法人代表或安全责任人有义务去监管;对于一些公共的消防设施,有些市民为了方便,把消防设施给填埋或处理掉了,对消防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在此再次呼吁市民,全民爱消防,消防靠大家。

                     


     消防罚款

    罚款有依据,有发票

   “根据《消防法》,消防部门对违法单位进行处罚,金额可以在3万元至30万元之间空间和幅度比较大。同时被罚款后,有没有发票或者收据。”一位媒体观察员

     

    消防大队参谋张小刚回答道按照《消防法》规定,对单位违法行为,可以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处罚。裁定的标准说到底,对于初犯(第一次犯)实行下限罚款,对于一年当中连续的会进行从重重罚。现在是缴罚分离,到银行缴纳罚款后,可以凭单据到消防大队领取发票。

     消防监督 

    多渠道进行监督

    一位市民提问,对于消防违法行为,想要举报,不知道如何举报?

     

   “区消防大队,在2012年成立消防举报中心,电话是572211339”消防大队参谋张大勇回答道,另外市民也可通过电话“96119”、公安微博等多渠道进行监督。

     

    行风监督组组长黄烈隆

    自6月以来,行风监督组走访了21家企事业单位,电话访谈和个别了解情况30多人次,明察暗访7次,将一些情况和问题及时与消防大队的有关领导进行了沟通,并提出了整改建议。

                  

  

    区消防大队存在的问题:


   为什么拨打119电话,报完警后有时消防队迟迟不到。
     
    现在社会上一提到你们消防,讲的就是消防权力大,开个宾馆、饭店什么的,都要你们消防同意,甚至有的说消防“黑”,不表示一下不办事。
     
    小区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占用的现象严重,反映了很多次也得不到解决。连个最简单的提示标志也没有。
     
    现在很多小区的自行车都是集中停放,电动自行车占了不少的比例。很多人都是直接拖一个接线板就充电了,这种行为有没有消防安全隐患。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