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转发了区民政局拟定的《溧水区城乡有关行业收入测算基本标准》,该标准涉及种植业、养殖业、个体劳务、在企业的从业人员收入不稳定的、各类学校学生毕业后,未升学但不能说明工资收入的、享有各类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退休金、生活定期补助金、遗孀生活补助金、失业保险金等。本次发布的行业收入测算参考标准为最低标准,如能认定的实际收入高于本标准的,按实计算,其他应当能认定的收入按实际收入计算,此基本标准将随本区经济发展和物价指数的提高而适时调整。标准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住房保障、临时生活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提高了对困难家庭非固定收入测算的准确性,更加公平、公正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今年上半年,溧水区审计局对区民政局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住房保障、临时生活救助等标准不规范,缺乏准确性,提出了“制定城乡有关行业收入测算基本标准”的建议,审计建议得到了积极采纳。(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