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昨日公布了2014年春节烟花爆竹有限开禁方案,今年的方案比往年减少了6天开禁时间,禁放的重点区域比去年增加了一半。
主城实行“有限开禁”
据介绍,2014年春节期间,南京市在玄武、秦淮、建邺、鼓楼等四城区以及栖霞(仙林街道以及迈皋桥、马群、栖霞等街道的部分区域)、雨花台区(绕城公路以内区域)实行烟花爆竹有限开禁,限时间、限地点、限品种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一)有限开禁时间:2014年1月30日(农历除夕)至2月7日(农历正月初八)、2月14日(农历正月十五)等十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具体时间段为: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和正月十五为24小时开放,正月初二至正月初四、正月初六至正月初八每天上午10时至晚上22时开放。
(二)十四类重点安全保护单位及其周边30米范围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1、文物保护单位;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6、中山陵风景区等山林重点防火区;7、商业街、步行街、大型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区域;8、所有地下设施空间;9、1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10、室外大型停车场;11、已形成楼立面的建筑工地;12、城市主干道及沿街两侧区域、城市立交桥、过街天桥;13、平房密集区,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14、设有外墙面保温材料的建筑物。
开禁时间减少了6天
南京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突出环保、安全、文明燃放管理理念,较去年相比,2014年春节的烟花爆竹有限开禁有“缩短燃放时间、扩大禁放区域、控制品种规格”等三个限制措施。一是减少了6天燃放时间,进一步压缩了燃放时间。即将往年春节期间16天有限开禁时间压缩到10天。同时,正月初九至正月十三,禁售烟花爆竹。
二是增加了797个禁放重点保护单位和部位。今年将禁放的重点保护单位类别增加到14类,将建筑工地、超高层建筑、露天停车场、城市主干道、立交桥、商贸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过街天桥等纳入禁放范围。目前共确定了2342个重点保护单位,较去年的1545个增加51.6%,将有效压缩燃放空间和区域。
三是将烟花规格口径减小到30毫米,环保产品同比增加了20%,将会有效降低燃放时释放的污染气体颗粒。各经营网点销售烟花爆竹时间为2014年1月27日至2月7日,以及2月13日、14日。其它时间禁止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