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要求,我区提高了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收费标准,收费对象为建设单位,倒逼工地落实各项扬尘管理措施
今年是南京市青奥年。今年以来,我区多个工地陆续开工,扬尘管控形式不容乐观,工地扬尘成为老百姓反映空气污染的重要问题之一。
为此,我区根据南京市要求,提高了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收费标准,此举将倒逼工地落实各项扬尘管理措施。征收对象为建设单位,将有利于强化建设单位责任意识,督导施工单位共同做好扬尘治理工作。
去年,南京市多部门联合制定《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遵循“多污染多付费、少污染少付费、不污染不付费”的原则,工地扬尘排污费由每月每平方米施工面积0.24元上调到1元。
根据《办法》规定,所有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地,都在征收范围内。扬尘排污费由建设单位缴纳,建设单位应将扬尘排污费纳入工程概预算,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工地扬尘控制措施。
对于扬尘污染防控做得好的工地,扬尘排污费将给予减免。据悉,扬尘排污费的收取标准为1元/平方米8226月。区环保局将根据工地扬尘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工地进行现场检查和考核,并根据结果打出达标消减系数。系数越高,需缴纳的扬尘排污费越低。
《办法》还规定:被群众投诉或媒体曝光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工地,经查实后,其达标削减系数扣除0.1;对获得市级和省级文明工地的,其达标削减系数分别增加0.1和0.2,系数不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