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表示,将按合同规定办理,但本着人性化的原则,可向总公司申请给予一定补偿
4月18日,溧水市民肖双英向本报投诉,称自己一年前花5000元买了一款保险产品,现在没钱购买想退保,但保险公司只肯退3045元。该保险公司溧水营业部负责人陈女士表示,他们将按照合同规定办理,但可以向总公司申请,给予一定的补偿。
2013年4月18日,肖双英到中国银行溧水支行领取养老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员向她推销了一款“红双喜盈宝顺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每年缴纳5000元,连续缴费5年,10年后可以按照一定的利率享受分红、保险等。经不住劝说,肖双英缴纳了5000元,买了一份产品。
事后,肖双英感到有些后悔,多次找到业务员要求退保。“我婆婆没文化,不识字,经不住他们忽悠,就买了保险。现在因资金困难,不愿继续投保了。”当天,肖双英老人的小儿媳表示,花5000元买保险,连续缴费5年,10年后连本带息只能获得26507.49元(按最低分红利息计算),甚至还没有银行利息高。而要退保,5000元的本金只能退回3045元,她们不能接受。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溧水营业部经理陈女士表示,既然已经签订了合同,就应该按照合同履行。老人尽管不识字,但业务员当时通过电话进行了回访。如果后悔,可以在10天的毁约期内退保,现在已经过去了一年,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进行退款。不过,本着人性化的原则,他们将向总公司申请,给予老人一定的补偿。
由于分歧较大,双方没有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