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
今年,溧水区实行全年全区域秸秆禁烧。当前,秋收秋种时节已经来临,禁烧秸秆和利用秸秆的任务又摆在了我们的面前。在此,我们向全区广大农民朋友呼吁:严格遵守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大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保护和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共建共享美丽家园!
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或抛入水体有很多危害:一是污染空气,危害人体健康。二是引发火灾,威胁生命财产安全。三是易引发交通航空安全事故。四是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五是对区域环境形象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六是秸秆抛入河、湖、库,造成水体污染。七是秸秆焚烧、抛入水体污染水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要处以罚款或者拘留,情节严重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赔偿财产损失和追究刑事责任。
农作物秸秆是资源财富,其变废为宝的方式有:秸秆机械化还田、覆盖还田、生物腐熟还田、养畜过腹还田,秸秆青贮,秸秆培育食用菌,秸秆加工成型燃料块,秸秆加工草支垫,编制草绳、草帘、草包,秸秆作为家用燃料和秸秆沼气化原料利用,秸秆加工建筑材料等等。
认真抓好后青奥时期的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贯彻落实好各项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措施,对于继续保持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具有重要的意义。保护好溧水的蓝天碧水,增强区域环境竞争力,需要我们广大农民朋友们携起手来,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禁烧秸秆,禁抛河塘等水体,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为加快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溧水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