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考试报名条件:符合其中一条既可
1、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博士研究生。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应从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至报名年度止,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全日制在校学习时间不能作为会计工作年限。
二、报名时间及方法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4月1日——4月25日,不再安排补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规定程序在网上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报名成功后,打印考生登记表,本人签字确认,经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盖章,下岗及待业人员由所在街道盖章。持外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需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南京市后方可报名。
2、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5年4月20日——4月26日;上午8:300—11:30 ;下午2:00—5:30(双休日照常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本人持考生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张近期二寸免冠彩照,到区报名审核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确认(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由审核点留存备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采集照片,一律不接收外传照片。
3、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4月20日至4月29日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自行在网上交纳考试相关费用(报名费、考试费、书费和快递费),报名点不接受现金,逾期后果自负。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9月1日—9月11日。考生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收费标准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试费,每科60元。
五、溧水区审核确认地点:
永阳镇小东门街3号,溧水区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57207224。
南京市溧水区财政局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