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时间:2015-1-15
事件发生地点:溧水
事件描述:
我爸被10年好友给骗了,两人起初50对50合伙的公司,由于爸“朋友”掌握财务什么都独断独行,而且期间该“朋友”拿公司货款增资来稀释我爸股份,所以合作不下去了,爸准备拿了合伙期间利润把高利润公司让给“朋友”一个人去发财了,谁知道这样居然还被畜生给骗了,10年的朋友居然为了几百万做的真的连畜生不如啊,一只狗你和它时间处长了嘛它好歹不会去咬你一口啊!现在的人为了钱真是不要脸不要皮了。哎,不说了,其实我爸也有责任,太信了朋友这2个字,所以信了畜生的话。由于爸不懂公司法,在公司让给朋友时候没注意股权转让的重要性,在工商局做了变更和股权转让协议,在转让股权前有公司两股东分开经营协议一份,还有股权转让后,“朋友”一直答应算账的录像,还有股份转让后“朋友”送账册去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一份(当然弄的公司没什么利润),望有律师看看二审有无希望,能够提供重要突破点重酬,如能要回损失可以按50%给予律师费或者更高,或者全捐希望工程也行。(除法院途径,这里还有多条税务刑事途径材料可以利用,)资料详见http://pan.baidu.com/s/1i3j8Iv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