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山冲组3个当家水码头维修经费预算3万元、观音寺路口到白山冲路口两旁绿化带补栽补种4万元、北山冲到老明路安装太阳能路灯15万元……日前,永阳镇高塘村通过召开党员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确定了2015年度村(社区)为民服务专项资金项目。
“截止目前,我们已经确定了各镇(区)上报的为民服务项目577个,预计市区镇三级配套专项资金3340万元,覆盖94个村(涉农社区)、14个居委会。”区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每村最低30万元专项资金
“我们按照市区镇1:1:1的配比,设立为民服务专项资金,每村每年最低30万元。部分镇对经党委确认的为民服务项目,超过30万元的部分,由镇财政兜底。” 区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专项资金用于满足居民共同需要的生活服务,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民生问题。
主要包括以下4类:环境类(包括辖区内公共休闲场所维护、道路小面积破损维修、自行车棚维护、绿化带小范围补栽补种、楼道美化亮化等);活动类(包括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文体活动、宣传教育活动,举办社区(村)特色文化和传统节庆活动等);管理类(包括引导无物业管理小区居民开展自助物业服务,建立民情信箱、议事恳谈、民主评议等自治平台,引进或发展民事调解维权队伍等);公益类(包括对社区(村)开展的公益服务项目给予适当资助等)。
项目资金不得挪用
为民服务专项资金使用坚持专款专用、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不得用于其他开支:应由办公经费开支的相关费用;工资、津补贴、奖金、加班费等社区(村)工作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建设、维修及办公条件改善等;集体资产经营性生产投入、偿还债务;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由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项目,如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管理,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维护等;应由居民自行承担的服务项目,如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卫生清洁等;已有专项安排的其他服务项目。
据悉,项目或资金额度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应报经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同意。当年度未使用完的专项资金,可结转一年继续使用。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财政局将定期督查为民服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