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南京市溧水区国有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委托单位:南京市溧水区电影剧场管理站 |
项目名称 | 温州商贸广场内:永阳镇中大街58号1056,1057(楼上下)两间招租 |
项目编号 | LSXZCZ2015002 |
出 租 方 | 南京市溧水区电影剧场管理站 |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已获溧水区文广局、溧水区财政局批准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5年6月2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5年7月16日 |
接受报名时间:挂牌期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其他说明: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信息发布终结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温州广场内永阳镇中大街58号 |
房产证面积 | 130.72平方米 | 建筑年代 | 2004年 |
出租用途 | 服装,鞋类,化妆品等 | 户型 | 服装型,鞋类型 |
附属设施 | 通水电 |
楼层 | 跃层 | 装修程度 | 简装 |
朝向 | 西南 |
房源描述 | 该房源地处区中心位置,交通便利,停车方便。楼下(上下两间)130.72平方米 |
其他说明 | 房屋承租方自行负责养护和维修 |
出租条件 | 租金价格(万元/年) | 5.2 |
租期(月) | 36 |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 先付后用, 半年付 (租金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百分之五) |
租赁押金(万元) | 0.2 |
对承租方的要求 | 1拟承租方须具有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2具有良好的信用,无任何不良记录 |
其他要求 | |
其他说明 | 1、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集体决策程序; 2、信息发布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协议方式出租;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3、相关银行账户信息:请与国有资产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联系。 |
意向报名信誉 保证金 | 保证金数额:意向承租方需缴纳保证金壹万 元。 |
保证金缴纳截止期限:经审核确认其意向承租方资格的报名者须在挂牌截止日次日上午11时前交至指定账户,以到帐时间为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
保证金处置: 1、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在签约和经出租方确认后,其缴纳的信誉保证金本金方可退还;2、意向承租方如未被确定为承租方,自承租方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除外),退还其缴纳的信誉保证金本金;3、退还保证金时,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财务收据前往 国有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经办人身份证、财务收据前往国有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
办理意向报名手续 需提供的资料 | 1、经签字盖章的意向承租报名表; 2、意向承租方为法人的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单位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意向承租方为个体工商户的,报名时需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3、自然人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和受托人身份证;4、从事特种经营行业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出租方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王朝美 |
联系电话 | 025-57212986 |
联系地址 | 永阳镇中大街58号104 |
资产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方辉 |
联系电话 | 025-562278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