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防止房价过快上涨 市物价局提出设置"动态封顶价"

  • 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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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6/7/21 13: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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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从全省价格工作研究班上传出消息,针对当前南京楼市出现的五大新情况、新问题,南京市物价局提出将对热点地区设置“动态封顶价”,封顶价制定的原则是和城市发展匹配、经济增长匹配、市民承受力匹配。

今年以来,为了调控房价,我市已出台两轮新政,一个是4月18日楼市调控新政,一个是5月27日“双控政策”。在新政约束下,全市57个申报项目有33个申报均价出现下调,但新问题又接踵而至。

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处长王阳说,问题主要有5种:一是开发商肆意吹嘘“放风价”,不少楼盘的“放风价”和最终的“销许价”价差大;二是部分开发商故意推迟工程进度或工程进度早已达到销售条件,但不申报价格推盘销售;三是新推房源由毛坯改精装销售,大幅提高装修标准和装修价格,以规避房价量化指导措施;四是坚持以批次不足3万平方米申报价格销售,以便拉升房价上涨空间;五是有的房价之外加收电商费、服务费、改装费等等。

应对新问题,下半年南京将进一步大力控制房价上涨。物价部门会同国土部门,建立房价申报土地溢价率数据库,在房价较快上涨期间,严格执行对土地出让溢价超过45%以上部分的保障房建设资金不计入其房价的准许成本,不作为申报价格的组成部分的政策。继续加大价格申报指导力度,对申报价格明显过高、涨幅明显的项目,将多部门约谈指导,并对热点地区设置动态封顶价格。

王阳说,所谓“动态封顶价”,就是将年度涨幅控制目标分解细化,防止房价过快上涨。“这不是某一个固定、具体的数字,动态封顶价的标准是满足3个‘匹配’:和城市发展匹配、和经济增长匹配、和市民承受力匹配。这不是某一个静止的数字,它将满足对房地产市场调整、控制、促进这三个目的。”他说。

在房价过快上涨期间,市物价局要求,规划要点中未明确为精装修房的,不宜以精装修房源上市销售;原商品住房销售预案中以毛坯房源销售的,新房源不宜将毛坯改为精装修房源上市销售;精装修房提高装修标准的,应在销售现场公示前后装修评估对比说明,不得变相涨价明显高于周边房价。

目前南京市物价局已会同房产、统计部门编制房地产价格指数,开展房地产价格情况分析,及时提供不同楼盘的具体情况,对新开盘申报项目科学评估基准价格,真实反映房价波动。
来源 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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