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南京市规划局溧水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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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7/7/3 9: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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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京市规划局溧水分局为南京市规划局派出机构,同时为区政府工作机构(不计区政府工作机构个数),由市规划局和溧水区政府双重管理,承担区域内城乡规划、专项规划编制与管理的责任。

      南京市规划局溧水分局设6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挂“法规科”牌子) 2、综合规划科  3、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科(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牌子) 4、村镇规划管理科 5、测绘管理科  6、市政综合管线科。

     南京市规划局溧水分局所属有3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南京市溧水区城市地下管线数字化管理中心、南京市溧水区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南京市溧水区城建档案馆,三个所属事业单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南京市规划局溧水分局编制数15个,南京市溧水区城市地下管线数字化管理中心编制数5个,南京市溧水区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编制数12个,南京市溧水区城建档案馆编制数6个。 

(二)部门职责

1.负责组织全区城乡规划、城市设计等规划编制工作;参与区内城乡规划战略研究工作,参与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2.负责办理区内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手续(跨区域项目、重大项目除外);

3.负责需上报市规划局审查的建设项目的初审,参与跨区域建设项目、重大项目的有关工作;

4.负责区内建设项目规划验线、规划核实等批后管理工作;负责违法建设查处的规划认定及相关业务指导工作;

5.负责区内基础测绘和基础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城乡规划宣传和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区规划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承办区政府、市规划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2017年部门工作任务

1、协调推进城市品质提升“七大行动”,全力推进我区城市品质提升工作,严格执行《城市规划管理导则》,推进城市建筑与空间精细化管控;严格执行《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跟踪总结评估我区公共设施配套规划建设水平。

2、完成《无想山片区控规》、《溧水中心城区道路工程专项规划》、《中心城区社区中心及基层社区中心规划》、《社会停车场、环卫设施规划》、《中心城区慢行步道及滨水空间景观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做好中心城区控规动态维护、“多规合一”系统管理平台的建设升级、规划展示中心的维护管理、城市更新发展的动态研究等工作。

3、扎实做好日常规划管理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履职尽责认真做好市、区重大项目的规划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各项目按序时进度推进;突出重点新市镇、美丽乡村示范区的建设,以各镇(村)“为民服务中心”项目为抓手,积极服务各个建设项目,将为民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4、继续推进溧水中心城区综合管线断面规划完成报批工作,按时间节点积极推进中心城区溧水区中心城区道路工程专项规划和慢行步道规划编制工作。

5、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城建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强化档案的接收,逐步实现城建档案形成、编制、移交归档、服务利用的网络化,完善数字城建档案馆的建设。

6、健全党组主体责任机制,落实“一岗双责”,狠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7、继续全力做好市局、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更好服务地方建设发展。

 二、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1.部门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1)2017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南京市规划局溧水分局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807.02万元,部门支出预算807.02万元,与上年相比,部门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各减少64.7%,主要原因是2017年比2016年少770万元的地下管线专项且2017年未将1000万元全区专项列入本部门部门预算中而放入全区专项中。

①      2017部门收入预算

       2017部门收入预算807.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7.02万元,占收入预算的100%。较2016年减少64.7%,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的变动。

②       2017部门支出预算

       2017部门支出预算807.02万元,较2016年减少64.7%,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的变动。



按 功能分类 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6.9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较2016年增加217.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和科目调整(2016年将事业人员工资放入城乡社区支出中)

城乡社区支出514.5万元,主要用于经常性项目开支。较2016年减幅较多,主要原因是此处为经常性项目支出,未包含专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40.5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较2016年增加58.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长、基数增加、核算比例增加等。其中:住房公积金17.42万元,提租补贴4.82万元,购房补贴18.29万元。

其他支出55.08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等。较2016年减少5.4%,主要是因为2017年将不可预见费放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2016年其他支出中包含14.4万元不可预见费。其中:公用经费43.2万元,交通补贴6.48万元,工会经费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

按 经济分类 主要用于:

基本支出279.9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较2016年增长38%,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长及工资的调整。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4.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53万元。

项目支出514.5万元,主要用于经常性项目的支出。较2016年减少75.2%,主要原因是大专项未放入本部门预算。其中:经常性项目支出514.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不可预见支出12.6万元,主要用于不可预见事件的备用支出。

(2)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①2017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017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807.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7.66万元,占收入预算的100%。较2016年减少64.7%,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的变动。

②2017部门财政拨款支出

      2017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07.02万元,较2016年减少64.7%,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的变动。

      按经济科目主要包括:基本支出279.9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较2016年增长38%,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长及工资的调整;项目支出514.5万元,主要用于经常性项目的支出。较2016年减少75.2%,主要原因是大专项未放入本部门预算,其中:经常性项目支出514.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不可预见支出12.6万元,主要用于不可预见事件的备用支出。

      按功能科目主要包括:行政运行184.31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514.5万元;其他支出55.08万元;住房公积金17.42万元,提租补贴4.82万元,购房补贴18.29万元,不可预见费12.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较2016年增加197.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以及事业人员工资放入的科目不同;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较2016年减少72.1%,主要原因是大专项未放入部门预算;其他支出较2016年增加25.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定额增加;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较2016年分别增加45.4%、37.8%、81.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数增加、核算比例增加等。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9.92万元,较2016年增长38%,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长及工资的调整。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4.31万元,较2016年增加38%;商品和服务支出55.08万元,较2016年增加2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53万元,较2016年增加58.6%。

(3)本单位2017年度无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4)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①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主要包括:行政运行184.31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514.5万元;其他支出55.08万元;住房公积金17.42万元,提租补贴4.82万元,购房补贴18.29万元,不可预见费12.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较2016年增加197.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以及事业人员工资放入的科目不同;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较2016年减少72.1%,主要原因是大专项未放入部门预算;其他支出较2016年增加25.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定额增加;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较2016年分别增加45.4%、37.8%、81.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数增加、核算比例增加等。

②201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201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9.92万元,较2016年增长38%,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长及工资的调整。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84.31万元,较2016年增加38%,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长及工资的调整。其中:基本工资45.09万元,津贴补贴98.05万元,奖金1.3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9.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08万元,较2016年增加25.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长导致支出增加。其中:公用经费43.2万元,交通补贴6.48万元,工会经费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53万元,较2016年增加58.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长、基数增加、核算比例调增等。其中:住房公积金17.42万元,提租补贴4.82万元,购房补贴18.29万元。

③2017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08万元其中:公用经费43.2万元(包括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2.2万元、咨询费94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7万元、维修费3.4万元、会议费1.6万元、培训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万元),交通补贴6.48万元,工会经费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5万元。

2.“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共计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本部门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2) 本部门2017年公务接待经费2.7万元,和2016年相同。

(3) 本部门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4) 本部门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和2016年相同。

(5) 本部门2017年会议费1.6万元,较2016年减少8.6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根据财政部门规定的限额标准按照节约的原则填报。

(6) 本部门2016年培训费1.2万元,较2016年减少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根据财政部门规定的限额标准按照节约的原则填报。

(二)2017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说明

     本部门2017年项目支出主要为经常性项目支出,主要由如下构成:

1.     中心城区控详动态维护100万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区总体规划的要求,用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 强度和空间环境的规划。本部门每年需要对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现有成果进行动态维护,主要是根据城市实际的变化及规划管理的需要,及时的更新相关数据和资料,定期对规划进行评估并对控规中不符合实际的内容进行修正和完善,2017年主要任务包括对地块用地属性的指标进行动态调整并更新入库、规划各类数据、图片、文本等信息的更新,此费用主要是支付给设计单位的费用。

2.     农村社区类规划60万元。2017年度,本部门根据区领导部署要求,加强美丽乡村的规划编制水平,提高特色村、示范村、宜居村三类村村口的可识别度,将美丽乡村示范村、特色村及宜居村村口进行规划设计,并且对每个需要打造的村口进行针对性规划。较2016年度,2017年工作量有所增加,一方面社区整体规划涉及1-2个村,另一方面增加了村口规划设计工作。

3.     规划展示中心管理维护50万元。根据区政府要求,2017年度,本部门需对新建立的规划展示中心对外服务管理进行日常维护,主要费用为:对外服务管理包括保洁费等10万元,接待招商团包括耗材、提供瓶装水等材料费5万元;招聘一个(暂时)规划讲解员及统一服装费用5万元、展示中心更新维护和水费电费15万元,广告宣传、标识费15万元等日常运行费用。

4.     规划业务培训费8万元。为提高规划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规划效率,2017年度,本部门计划对规划业务人员组织专业培训,诸如规划编制与管理、项目审批与管理等培训,培训次数10-12次,每次15-20人。

5.     规划业务管理50万元。此项目费用主要包括规划宣传20万元、规划设计10万元、现场勘查10万元,规划管理及服务15万元,专家咨询10万元等费用。

6.     房屋租赁及日常维护1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房屋的日常维护和维修以及档案馆场地租赁。

7.     多规融合系统平台建设硬件提升及日常维护200万元。根据区政府要求,本部门2017年度计划整合全区基础信息和各项规划成果以及进行日常的动态更新维护,这主要指软硬件的更新维护费用。其中软件提升大约150万元,主要包括多规合一图形数据更新,以及支付编制单位设计费用;硬件配套和提升约50万元,例如:移动办公设备采购、服务器维修、机架采购等。

8.     地下管线专网通讯费1.5万元。根据溧水区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要求,本部门为配合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需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地下管线信息系统需使用专网传递数据,此费用为租赁移动专网线路费用。

9.办公设备购置35万元。全部为货物类采购。其中:通用设备采购31万元,主要包括计算机设备及软件20.7万元,办公设备9.3万元,广播、电视电影设备1万元;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4万元,主要指纸类采购。

(三)区级专项资金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规划专项预算1000万元,主要包括《社会停车场、环卫设施规划》、《溧水区城市标志性地段雕塑布局研究》、《永阳街道东部(秋湖)片区规划》、《乡村特色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城南核心区城市景观规划设计》、《易涝地区正射影像图制作》、《城市地图更新制作》以及城市发展研究备用金等项目。

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预算收入: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有计划有组织并由国家支配的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例如人员经费等。

(四)、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例如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五)、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方面的支出。本单位此类支出主要为规划编制项目的相关支出。

(六)、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一些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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