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关于2017年度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执业人员年度检查的通知

  • 枫叶
楼主回复
  • 阅读:2830
  • 回复:0
  • 发表于:2018/3/5 17:15:02
  • 来自:江苏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溧水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执业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管理,严格落实中介机构备案制度。从本月起,我局将开展2017年度全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年检工作。为保证年检工作有序进行,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2018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二、年检地点:
    永阳街道淮源街三元新村区房产局四楼市场监管科
    三、年检内容及要求:
    1、办理《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证明》年检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营业场所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备案证、租赁发票原件),《经纪执业证书》原件。
    2、房地产经纪机构年检与该机构所属执业人员年检同时进行。凡机构名称、营业场所或执业人员发生变动的,其变更和年检可一并办理。
    3、房地产经纪机构所设的分支机构年检与总公司的年检一并办理。
    4、执业人员经纪证书自行到市经纪人协会和市房产局办理年检手续。。
5、对于《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证明》有效期限已到期的经纪机构,应于6月30日前办理年检换证手续,逾期后该经纪机构网上备案信息将予挂起,网上存量房交易密钥将停止使用。
    6、凡在2017年1月1日后新申办的《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证明》不参加本次年检。

南京市溧水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18年3月1日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