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市卫计委对部分医院等级评审结果进行公布,确认溧水区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防治院)已通过二级乙等精神病医院评审,创建合格。文件的公布标志着该院跃上了一个新的发展平台,广大患者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更高等级医院,更加优质的诊疗服务。
据了解,区第三人民医院创建于1954年,1998年增挂“溧水县精神病防治院”名称,是我区唯一一所精神专科医院,主要承担全区精神及心理障碍患者的预防、治疗、康复三位一体职能以及全区精神卫生工作技术指导等任务。2016年,区政府和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签署合作共建协议后,医院同时增名为“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溧水分院”。
区第三人民医院自启动二级乙等精神专科医院创建工作以来,紧紧围绕二级乙等精神专科医院标准要求,在医院学科建设、教学培训、人才队伍、规范化管理、软硬件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医院硬件设施条件和服务质量管理都得到了极大提高。
此外,为加快医院发展,该院将实施易地搬迁,新址位于主城区,新建精神科病区大楼12000平方米,床位总规模达400张以上。预计在2020年底竣工后投入使用。
二级乙等精神病医院创建成功,是该院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也是医院开启新征程的起点。区第三人民医院将以此次创建为契机,不断努力,缩小差距,不断深化医院内部管理,加强医院内涵建设,争取到2020年,创成二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成为溧水区精神卫生中心。
记者 王荣 通讯员 缪海龙 编辑 陈林(来源:溧水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