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4月18日下午,
溧水区检察院黄小春专委一行来到溧水法院进行工作交流,溧水法院副院长沈永祥、审管办主任杨庆及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检察院黄小春专委对案件诉讼监督、执行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纠正错案等内容与该院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交流。该院副院长沈永祥表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审判执行活动进行监督是履行法定职责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审判执行等工作的重要途径。
下一步,溧水法院将针对检察院提出的建议,对各类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案件开展评查,并将评查结果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纳入对部门、个人工作绩效考核,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案件办理、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来源:溧水法院)